2.6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2.6。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拆除接地装置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2。6。2 设置在电气设备上的标志牌,除原来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2。6。3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别许可的工作,必须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应遵守有关规定.2。6。4 湿手不准触摸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2.6.5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缆、电线绝缘必须保持完好,有缺陷时禁止使用。2。6。6 发现有人触电,应首先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空坠落。2.6。7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CO2灭火器等灭火;对油断路器、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2。6。8 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6.9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应视为带电设备。2.7 临时用电安全规定2.7.1 接、拆临时电源的工作应由具有电工资质的人员 进行。2.7。2 临时电源线应正确接线,压接牢固。严禁将电源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2。7.3 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2.7。4 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常常检查、维护。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离工作面 2。5m 以上,低于 2.5m 时应设保护罩。2.7.5 电源线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不得直接架设在脚手架上.2.7.6 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2.7。7 临时电源线一般应架空布置,室内架空高度大于 2.5m,室外大于 4m,跨越道路时大于 6m。若需放在地面上,应做好防止碾压的措施;对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2。7。8 配电箱及其附件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相关电器元件检验合格,临时用电回路应装设合适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定期检验合格.配电箱的金属框架必须接地。2.7.9 现场检修箱、临时电源箱必须上锁,并能在箱外实现紧急断电.临时电源用电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