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紧急用血预案1 目的为保障紧急抢救患者情况下临床血液能快速安全输注于临床,制定紧急用血工作预案.2 编制依据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2 《艾滋病防治条例》2。3 《临床输血技术法律规范》4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临床紧急用血进行管理,确保输血安全。5 组织及职责5.1 为做好临床紧急输血工作,确保紧急用血的顺利实施,成立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组长:医务处主任副组长:输血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5.2 职责5。2。1 医务处主任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5。2。2 医务处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案.5.2。3 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5.2。4 其他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应急工作。6 紧急用血管理预案6。1 经治医师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最好静脉插管,通过该插管采集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病毒筛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6.2 输血科在确认库存血液不足时,立即与采供血机构联系,说明哪种血液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6。3 假如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多名伤员,此时应指定 1 名医师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输血科联络。每个患者的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应清楚地标明患者姓名和唯一性病案号.若无法识别患者(如患者昏迷),可在病案号的基础上加紧急入院号(如 01 号、02 号……),避开在确认受血者身份和粘贴血标本标签时出错。6。4 假如在短时间内发出另外一份针对同一名患者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应使用与第一份《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上相同的标识编号,以便输血科技术人员确认处理的是同一名患者。6 。 5 急 性 失 血 患 者 如 经 液 体 复 苏 后 收 缩 压 能 维 持 在10.66kPa(80mmHg)左右可暂不输血,因为患者维持在许可的低血压状态可减缓出血,防止在伤口处形成的一个不结实的止血血栓被血流冲走.6.6 对于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6。7 特别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同型输血时,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标明血液需求的紧急程度,并统一特定用语表达的含义:“火急”:10~15min 以内;“紧急”:30min 以内.申请单连同血标本快速送达输血科。血液输用后,经治科室应尽快到医务处审批补办相关手续。6。8 输血科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如病情“火急"且不知患者血型情况下,应在 10~15min 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 O 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