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通立威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厂级)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有: (一)劳动合同保障权(二)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建议权 (三)批判、检举、控告权(四)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五)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紧急避险权 (六)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权 (七)获得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八)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2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有: (一)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四)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依法订立的厂纪厂规,爱岗敬业,专研业务技术,提高工作效率或服务质量
三.工伤保险、工伤的认定和待遇 (一)工伤保险(二)工伤认定四.事故的预防、报警和应急措施 第一节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一)安全色 安全色由红色、黄色、蓝色、绿色四种颜色组成:红色表示禁止、停止;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篮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示信息
第二节 事故报告和报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本单位负责人视事故严重程度,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也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二)发生火灾、危化事故拨“110”火警电话
报告时,应讲清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及着火物质、火情大小、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报警后要有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
(三)危险时刻拨打“110”报警电话
在遭遇坏人袭击、盗窃、溺水、坠楼等危险情况急需救助时,要立即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