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稽核组基本职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三)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建立反舞弊机制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二.其他职责: (一)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二)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 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四) 内部审计人员猎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猎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楚、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五)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