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法律规范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使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法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的收集、保管、变更、作废及设备运行和设备报表等的管理
责任:生产部、车间各班组内容规定: 1、设备: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产品价值在 800 元以上,基本能在生产中独立发挥作用的机械、器具、装置和设施等物质资料,并且可供长期使用,在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
2、公司领导职责2
1、对公司的设备管理维修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对设备管理工作作出决策,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审核公司设备更新改造,技术措施和节能计划,设备大修计划、更改计划、备件定额计划,并将上述计划纳入公司年度计划
2、领导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生产部职责3
1、负责公司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办理有关事宜;3
2、组织落实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
3、编制汇总上报设备购置计划,设备年度大修计划,设备备件定额计划等;3
4、督促检查设备的各项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3
5、组织设备的调研、造型、购置、验收、编号、建卡、立档、统计、调拨、移装、封存、更改、维修、评级、报废等全过程管理工作;3
6、负责填报设备管理的各项报表;3
7、负责设备档案管理工作;4、各级使用设备单位职责4
1、主要生产设备定人、定机、定职责,仔细执行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
2、执行并完成设备管理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文件标题生产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共 12 页起 草 人日期文件编码SY/QG17-2025审 核 人日期起草部门生产部批 准 人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分 发 部 门生产部[ ] 质量部[ ] 销售部[ ] 综合办公室[ ] 财务部[ ]4
3、操作人员接班前后均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维护,并作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