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 核 办 法为推动我县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上饶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饶县府办发[2025]57 号)精神,结合我县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进展为目标,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核心,以促进老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老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阔老师为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二、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老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老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老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先进,促进进展.鼓舞老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老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法律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三、考核对象实施绩效工资的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上饶县中学、上饶县第二中学、县进修学校、县职业学校、县第二保育院)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四、绩效工资的项目和标准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项。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60%,根据饶县府办发[2025]57 号文件专业技术岗位系数确定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40%,根据考核结果按学年度发放。班主任津贴不含在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学校按县人保局批准的标准自筹经费发放。五、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老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老师法定职责的自觉性、能力和业绩.绩效考核分平常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平常考核为基础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常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量化评分.(一)老师绩效考核主要考核老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由学校组织老师绩效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