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1 目的法律规范由客户处退回货物的交接程序,做到退货与召回整个过程中物物有人管。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3 职责与权限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与处理.2 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3.销售部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4 具体程序4 细则4。1 召回或退货原因4.1。1 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4.1。2 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4。1。3 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4。1。4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4.2 产品退货4.2。1 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未经批准不得退回,否则每次罚款 200 元,形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4.2.2 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品质部进行复检。4。2.3 品质部接到请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行.4。3 产品召回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4。4 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此情况,业务经办人应立即写出《客户反馈信息表》找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库和扣损处理。擅自作主同意扣损的,由相关人员按成本价承担扣损.4。5 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4。6 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选择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4.7 经品质部复检需要报废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