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依镇五星煤矿管理人员和特别工种人员——无故迟到、上岗睡觉、擅自脱岗、早退管理办法第一条 我矿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故迟到、上岗睡觉、擅自脱岗、早退现象猖獗,屡禁不止,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隐患,为保证煤矿生存和进展,作以下规定,即日起执行
第二条 上班无故迟到,处以 50~200 元/次
人罚款;上岗睡觉、擅自脱岗、早退,处以 200 元~500 元/次
人罚款;一个月内发现上岗睡觉或早退达三次者,作立即开除出矿处分
第三条 安全员、瓦检员由安全矿长具体负责监督管理:一个星期后,发现有安全员和瓦检员擅自脱岗,按第二条处罚擅自脱岗安全员和瓦检员,同时处罚安全矿长 200~500 元罚款;两个星期后,发现有安全员和瓦检员擅自脱岗,对擅自脱岗安全员、瓦检员作立即开除出矿处分,对安全矿长作 500~1000 元罚款,以后等同于两个星期后的进行处理
第四条 电工、皮带工、水泵工、绞车工由机电矿长具体负责监督管理:一个星期后,发现有电工、皮带工、水泵工、绞车工擅自脱岗,按第二条处罚擅自脱岗电工、皮带工、水泵工、绞车工,同时处罚机电矿长 200~500 元罚款;两个星期后,发现有电工、皮带工、水泵工、绞车工擅自脱岗,对擅自脱岗电工、皮带工、水泵工、绞车工作立即开除出矿处分,对机电矿长作 500~1000 元罚款,以后等同于两个星期后的进行处理
(以下无正文)马依镇五星煤矿矿办二 0 一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