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珑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风险管理的需要,法律规范不良贷款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系指按本公司《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的贷款
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是根据不良贷款的内在特性,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贷款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包括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认定、调查估值、预案管理、方案实施和监测检查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不良贷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反映原则
要真实、准确、客观的统计和反映不良贷款分类、认定、调查、估值、问责等环节工作情况
(二)处置减损原则
不良贷款形成后,应通过调查和完善贷款手续等手段,防止不良贷款价值贬损,并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
(三)损失补偿原则
要根据损失程度对不良贷款提取风险拔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四)依法合规原则
不良贷款管理与处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法律规范操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客户不良贷款
第二章 不良贷款分类与认定第六条 风控部要根据贷款风险的变化情况对不良贷款分类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并按月统计和汇总
根据贷款五级分类,将不良贷款划分为次级、可疑、损失三大类,进行监测报告;根据贷款十二级分类,将不良贷款划分为次级一级、次级二级、可疑一级、可疑二级、损失级五级,进行细分管理
第七条根据风险报告制度的要求,对不良贷款提取贷款损失准 备,真实反映贷款质量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要估算损失,按季足额计提专项准备,并及时消化
第八条不良贷款由风控部认定,并由风控部进行管理与处置
对正常贷款转入不良贷款的,要实行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
第九条要完善贷款移交手续与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