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一、与发包人的关系处理及配合1、项目经理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明确“业主是顾客、是上帝“观念,把业主所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2、定期向业主体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对于合同允许条件下的工程进度延误或超合同条件下施工,必须及时请业主或监理书面认可
3、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沟通汇报,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4、常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审定的标书与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或监理核实和签证
二、项目部与监理具体工作程序配合1、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
2、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核定
各类检查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
3、施工用各类工程材料均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再行采购使用
现场采样送检时有监理人或业主代表见证
变更用材时,事前征求监理议意见;不同意者不进行变更
4、隐蔽工程完成,总包责任方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
5、若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项目总工将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
6、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7、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严格根据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8、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9、在竣工验收前 7 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三、与设计单位的合作关系处理在与设计单位的合作中,在开工前就事先考虑好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制定一套应急措施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