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教学基本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人才培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法律规范、有效地进行专业建设,努力办出高职教育的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25]16 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专业建设的目标一、适当增加专业数量
根据学院的定位和进展的总体目标及行业、地方社会经济进展的需要来设置新专业
二、建立竞争机制
通过建设,将办学特色鲜亮、招生及就业率高的专业建设成为院级骨干专业、重点(特色)、示范专业,使之在人才培育和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对设置陈旧、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低的专业,逐渐减少招生量直至停止招生
三、形成专业特色
以培育高素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和岗位技能的要求,不断更新观念,改革人才培育模式,优化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加强产学结合和学生能力培育,形成专业特色
四、提高人才培育质量
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以人才培育方案的完善和落实为抓手,加强各项教学建设,提高人才培育质量
第二章 专业建设的原则一、结构优化原则
主动适应行业、地方经济及社会进展对人才培育提出的新要求,立足于学院的可持续进展,形成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专业结构
二、评建结合原则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建立相应的专业建设评估机制,促进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培育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育质量
三、重点扶持原则
新办专业要进行法律规范化建设;对基础条件好、社会适应面广、有特色的重点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通过抓重点,带一般,整体推动专业建设工作
四、持续推动原则
专业建设是长期性的工作,要通过制定中长期专业建设规划,有步骤分阶段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