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老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为了进一步拓宽老师多元化、多渠道的培育途径,加强“双师型”老师队伍建设,现对专业老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一、实践锻炼对象1、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老师;2、由二级学院、系根据各部门专业进展需求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地选拔具有进展潜力的骨干老师;二、实践锻炼形式1、脱产到企业实践锻炼;2、暑期到企业实践锻炼
3、以校内专业指导老师身份指导学生实习的同时开展自身的企业实践锻炼
(1 个月及以上)三、实践锻炼目的和任务(一)实践锻炼目的1、深化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企业调研,收集教学案例、实训项目等教学所需的素材并编写成为教学所需的案例、项目,提高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的结合度
2、了解现场生产、技术、设备、工艺或设计的现状和进展变化,参加实际操作,掌握企业岗位操作技术,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3、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实践锻炼任务脱产实践锻炼老师(含以校内专业指导老师身份到企业开展教学工作的同时开展实践锻炼工作 3 个月及以上的专业指导老师)需在 1个实践周期完成实践锻炼任务
暑期实践锻炼老师(含以校内专业指导老师身份到企业开展教学工作的同时开展实践锻炼工作 1—2 个月的专业指导老师)需在 2 个实践周期内完成实践锻炼任务
实践锻炼任务包括以下 1—5 项和 6-8 条中的至少一项:1、根据实践记录本的要求做好实践记录;2、根据实践情况,撰写不少于 1 万字调查讨论报告 1 份;3、收集、整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 3 个);4、取得相关专业或行业中级及以上证书;5、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实践锻炼相关的专业或教改论文 1 篇;6、主持或参加企业生产设备大修、扩(改)建等技术指导工作,有项目任务书或聘任文件以及相关过程、成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