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1、 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 施工危险性较 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 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 度
2、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 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包括基坑支 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 程、临时用电工程等
4、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性文件、标准、法律规范及图纸 (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 工艺流程、 施工方法、 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设施、应急预案、监测监 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1、 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 安全、 质 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 由施单位技术负 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专项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 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 经施 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超过一定 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 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 论证会
2、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1) 专家组成员;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