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费用支出及报销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的费用支出及报销管理,明确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范围和报销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费用主要是指以现金、支票、汇款方式支付的日常管理费用、资产购置费用、基本建设支出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各科室、生产队
第二章 报销审批程序及费用报销规定第四条 审批程序(一)日常费用报销审批程序:1
各部门人员根据费用支出及报销内容填写相应的单证
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字
财务部门审核
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财务总监签字
(二)借款及领用支票审批程序1
各部门人员根据费用支出内容填写现金借款单或支票领用单;差旅费借款需注明出差地点及时间,其他借款需注明用途
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财务科长签字
特别事项及规定:3000 元以上的现金借款,必须经财务总监签字批准,20000 元以上的现金借款,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三)异地汇款支付审批程序1
各部门人员根据汇款内容填写汇款申请单;2
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字
财务部门审核单据
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财务总监签字
(四)报销规定1
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周二、三、四上午
财务审核单据时间为每周一、二、三、四上午
费用报销一般为当日审核次日报销,特别情况除外
差旅费及大额现金借款(三万元——五万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预约,并在工作结束后 7 个工作日之内报销并结清余款,前次借款未报销者,一般不得再次借款
各部门人员在本市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开支在一千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方式
申领支票时,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供收款人信息
财务部门根据收款人名称、付款金额、款项用途开具支票并加盖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