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头铺中心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 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精神,提高我镇中医药人员队伍素养,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进展,进一步做好中医药人员师承教育工作,培育新一代基层中医药适宜人才,经讨论决定,制定了湘阴县界头铺中心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第一条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中医师承教育工作方法(以下简称师承教育)根据中医药继续教育原则,遴选有丰富临床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骨干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或操作、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一对一的培育方式,以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第三条 由卫生院师承领导小组和中医管理科负责全镇、村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由中医管理科负责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师承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 师承教育的教学期限一般为连续三年,原则上不得中断.第五条 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 2 天;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每次跟师随诊或实际操作的记录,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心得体会,仔细写好月记.第六条 师承教育继承人达到下列教学目标: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2、根据中医药学术进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 100 份;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3、结业时,继承人需提交结业论文,以备考核。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第七条 继承人在学习期间,应保持学习的连续性。对确有特别原因,中断时间在 6 个月内的,经卫生院师承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