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关于印发《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 《 市中医院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院委会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仔细贯彻执行.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主题词:中医药 师承 教育 方案 通知 报 送:市卫生局 2011 年 6 月 9 日印发 中医院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中医药师承教育和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更好的发扬我院现有名中医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突出我院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人才培育,经院委会讨论,决定启动我院中医师承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利用我院现有“济宁市名中医”、“济宁市中青年名中医”、“济宁市基层名中医”等优秀中医药人才资源优势,聘任他们为师承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他们的继承人,实行师承方式进行培育,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二、工作模式实行医院指派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位指导老师配备 1—2 名继承人,周期为 3 年,实行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老师指导自学、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三、继承人条件继承人需正在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或西医院校毕业生,从事医疗专业工作时间累计满 5 年,已参加西医学习中医系统培训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本科以上学历,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讨论和进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医德医风良好,不担任行政职务,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继承人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低于指导老师,并且与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四、教学要求继承学习时间,为期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为 2025 年 7 月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 日。通过继承工作使学术继承人达到:(一)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熟练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二)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对常见病、多发病及指导老师擅长的优势病种中医药治疗临床疗效突出。(三)根据中医药学术进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并且对临床实践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