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合同甲方:杭州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优盘时代中心乙方:龚建喜(身份证:36062119751230501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服务内容:为充分体现甲方便民服务的精神,维护业主的利益和安全,确保园区环境的整洁、有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按约定的服务范围及服务项目在园区内设点提供便民服务
订立本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甲方核对过原件后将留存复印件)
服务范围及项目1
服务范围本合同规定有的服务范围指杭州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服务的优盘时代中心园区
服务项目(1)收购园区废品三・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暂定贰年
自优盘时代中心(2012年7月18日---2014年7月17日)园区业主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园区业主委员会在本合同期限内成立并未继续与我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或业主对此合同提出反对意见,则该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现场管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1
现场管理服务费:甲方根据乙方在园区开展的业务,每年收取壹万元(10000元)管理费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现场管理费壹万元
乙方在园区开展的业务需到甲方该项目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服从甲方管理处工作人员的管理
合同签定之日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若无任何投诉或质量问题,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双方责任(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提供指定堆放场地作为乙方服务场地,上述工作场地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不破坏建筑物和道路的使用功能和外立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场地周边的环境卫生清洁达到甲方要求标准;并保证按照甲方园区环境要求标准执行
甲方有权视管理情况调整乙方使用场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甲方有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