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进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法律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法律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组织管理制度第一节 财务管理体制第一条 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学校财务工作接受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 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置财务机构,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
第二节 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第四条 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 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养,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 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法律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批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 会计工作职责第八条 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