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桥小学中小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养教育,积极推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加快基础教育进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使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工作能科学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沟通和合作能力、运动和健康以及审美与表现,促进学生全面进展,激励和引导全体学生不断进步,为学校实施素养教育提供保障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小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方案
一、综合素养评价的指导思想 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老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养教育提供保障
充分发挥评价促进进展的功能,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教学进展与提高的过程,从而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实施素养教育的目标
二、综合素养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养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进展,培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养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具体指标应包含中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沟通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养水平
主要评价指标: (一)道德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怀集体、保护环境
(二)公民素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讨论与创新能力
(四)沟通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