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十三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会 诊 制 度查 对 制 度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与质量控制管理规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为了使门诊、急诊、住院病人能够得到及时、连续、有效的诊疗,避开科室间相互推诿病人,保障医疗安全,门诊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是指首先接触病人的医院为首诊医院,首先接触病人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触病人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2、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者对病人首先负责接诊、处理,保证病人始终处于有人管理、不间断诊疗的状态,首诊者对病人负责到底. 3、门诊医师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仔细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4、一般急诊患者,由急诊科分诊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进行积极救治. 5、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基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6、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多科室协同诊疗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诊疗和抢救,并马上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当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7、 因未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导致不良后果的,由未执行首诊负责制度的科室承担完全责任.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对住院病人应实行三级医师查房.2、三级医师及二级医师查房,应有一级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三级医师查房每周 1-2 次,二级医师查房每日 1 次,一般在上午。一级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 2 次。3、对危重病人,各级医师应随时查房。4、上级医师查房前,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如病历,X 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器械。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治疗效果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三级医师及二级医师应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指示。5、查房内容:(1)三级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别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