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医院“危险值”报告制度 一、 “危险值"定义与报告意义: “危险值”是指医技(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假如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危险值报告范围,见附件 1
三、门、急诊病人 “危险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检查出现“危险值”情况,应及时通知门、急诊医生(患者的主诊医生),由门、急诊医生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科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
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
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并记录在危险值登记本
2、门、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疑有可能存在 “危险值”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联系方式;在实行相关治疗措施前,应结合临床情况,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必要时与有关人员一起确认检查环节是否正常,以确定是否要重新复检
四、住院病人“危险值”报告程序: 1、医技人员发现“危险值”情况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查结果发出(检查报告实行报告人和审核人双签名),立即电话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险值"结果,并做好“危险值”详细登记
2、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险值”报告电话后,假如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时,应重新进行复查
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险值",临床科室应立即派人取回报告,并及时将报告交患者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并结合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