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制度1、《临床输血技术法律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 、 病 人 输 血 前 应 做 血 型 、 输 血 九 项 ( 又 称 输 血 前 检 查 ) :ALT 、 HBsAg 、 HBsAb 、 HBeAg 、 HBeAb 、 HBcAb 、 anti-HCV 、 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
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核查
3、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科主任批准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
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
择期手术病人用血量估计大于 2000mL 以上者,提前 2 天送血样和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并报送医务科审批
4、预定计划 3 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
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AB 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
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
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7、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
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