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砼、砌砖班组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了完善项目部管理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现项目 管 理 目 标 , 结 合 本 工 程 特 点 , 把 由 甲 方 承 建 的 项目主体砼浇捣、砌砖等二次结构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信守。一、承包范围、形式1、承包范围所有主体砼、砌砖工程。其内容包括:基础适量土方回填,基坑底、坑中坑平整、砖胎膜砌筑及抹灰、1 米高以内运输道搭设、素砼垫层、防水保护层砼浇捣及水泥砂抹灰、基础及地下室砼、主体砼浇捣、二次结构及联系单变更所有泥工的工作、砼养护、预制构件(砼三角、砼砖)制作;砌墙、清理、开砼搅拌机和砂浆机、内外墙墙体安放拉结筋、项目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设、标化等方面的需用的泥工工作。自带人力翻斗车、搅拌机、砂浆机、人贷梯操作员、三级配电箱、照明工具及其它小型工具包括扫把等;现场工作的归类堆放等一切和砼、砌砖有关的工作内容.2、承包形式甲方以包清工形式分包给乙方。本工程分为地下室 层地上 层,面积 平方米,具体按经审计的工程预算所列建筑面积为准。甲方所承包的工程主体砼、砌砖(以及二次结构所有主体的泥工班)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应该很好的履行合同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价推脱、拒绝.乙方不得索要除应得承包款外的其他费用,不得干扰项目部的正常施工。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一经发现转包或再分包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其质量保证金并将在 3 日内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因自行配备提供所需的制作、加工、安装的工具,甲方不予提供。施工现场所需安全帽、工作服统一由公司采购,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二、工程款的结算、支付的相关条件1、结算依据按浙江省(03) 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并以经审计的工程预算所列建筑面积为准。2、承包价格(单价)按本条第一款结算:按建筑面积 42 元∕平方米综合价结算;上述承包价格,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对承包价格作调整否则视作违约;守约一方对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保留追究违约赔偿的权利.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对完工部分按 25 元∕平方米结算.前述列明的结算价已包括:图纸中的工作内容、图纸会审纪要中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