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聘用协议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乙方(乡村医生)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 乡村医生聘用遵循“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实行自负盈亏、政府补助,以其所提供服务工质和量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各乡镇卫生院为甲方,属行县卫生行政部门符于的各项管理职能,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根据乡村医生年龄和劳动的特别性,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立条款。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订立聘用协议,协议期限每贰年签订一次。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村卫生室(性质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法律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新农合)服务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管理和使用好配备的各种仪器设备和固定资产。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并根据《乌鲁木齐县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在所在村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服从甲方对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指导和考核。三、劳动酬劳:第四条:乡村医生的劳动酬劳由乡村医生补助费所在卫生室的经营收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补助经费和其他补助构成.1、乡村医生补助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按《县乡村卫生一体化服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对持有乡村医生证的人员每人每月 1200 元,执业助理以上人员每人每月 1500 元。边远牧区每人每月增加 200 元,具体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另文规定。2、经营收入:为乡村医生在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符合各类政策范围内的合理收入,主要包括一般诊疗费用、基本药物补助费用、合理的诊疗收入.具体发放标准按各乡镇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规定执行,原则上按劳取薪,多劳多取,全额返回.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执行上级部门规定水平.乡村医生承担 5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其费用按所服务村的户籍人口计算;40%的服务经费均分到 12 个月,逐月发放;10%列入年底村卫生室绩效考核。 4、其他收入:按各类政策乡村医生可享受的其他补助和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收费。四、社会保险:第五条:根据乡村医生的年龄、既往参保情况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参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