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常见风险防范实务培训第一部分: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形式1、建议书面形式,且要打印版。而不要用手写填加,特别是数量和金额.不要再数字处留有空格。2、采纳传真和数字电文的形式的,应当事后补上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3、订购单形式的合同,一定要载明当事人信息、标的物信息、数量、质量、价款及付款时间、交货等主要条款,且需双方签字盖章来确认. 4、预约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第 2 条)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一)核对主体身份,调查其履约能力、权限.核实内容:企业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在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签约人权限等信息.主要途径包括:①营业执照,注意年检信息。②查询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登记信息。③实地考察对方的经营状况.④ 查询有无被执行情况。(最高院网站)(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包括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尺寸、数量、质量、包装等。在书写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标的物信息要明确.包括品牌、型号、规格、尺寸等.成套产品的,应当写明套内产品的品名及具体内容。2、数量要明确。切不可用模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箱具体的产品数量。3、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应当约定清楚关于包装标准、包装标签、费用负担、以及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等内容。4、确定验收的质量标准。也可采纳封存样品方式确定质量标准,对封存样品的质量加以说明。样品说明上最好有对方员工的签名确认。防止发生纠纷时对方否认样品来源。合同中应载明“货物应当与样品一致”等字样.5、明确质量检验(异议)期.建议保留标的物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以证明标的物在交付货物时标的物是合格的产品。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三)价款及结算方式1、合同中应当写明单价、总价款、币种、付款方式(现金/转账/支票等)。金额最好注明大写(不易被修改).转账的应要求提供企业账户而非个人账户。2、发票:合同应约定清楚发票的交付时间及发票是否作为付款凭证.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