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中学义务教育学校双语教育法律规范化办学行为工作自查自评报告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中学二〇一三年十月 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中学义务教育双语教育法律规范化办学行为工作自查自评结果报告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中学严格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新教双〔2025〕13 号)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力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法律规范化办学行为工作进程
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经过我校进行严格的自查自评,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法律规范化办学行为的各项指标[2025]13 号文件的要求现将自查自评结果汇报如下:一、义务教育学校双语教育法律规范化办学行为达标评估(一)、A1 办学法律规范(赋分 30 分)A1——B1 组织领导:1
把双语教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仔细执行双语教育的有关文件规定,具有及时讨论解决双语教学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实践操作能力
学校主要领导具有基本的双语沟通能力
我校能按时作出双语计划与总结,能及时解决双语教学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对教育局下发的文件也能按相关规定落实
教研组长及以上领导的基本信息齐全
2.双语教育进展规划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目标切合学校实际、努力可以实现,符合自治区要求
我校双语教育进展规划齐全,切合学校实际,同时按规划组织实施,但未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
3.学校、教研组、老师教学计划齐全,措施具体可行,执行力强;学期、学年双语教学工作总结齐全,并及时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的全年计划、各教研组计划、双语计划及各任课老师的工作计划齐全,措施具体可行,执行力强,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对双语教学目标管理、监督检查措施到位
老师的常规计划齐全,规划检查按表的形式成立
5.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双语教学理论和有关文件
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学校双语教学理论知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