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管理制度1
目的为配合公司建立简捷、有用、高效、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本部门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本部门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销售办全体员工
职责销售办为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1 合同签订制度4
1 签订合同之前,由客户提供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资料,具有法人资格的客户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验明身份证件原件后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并备案客户的银行账号、地址、电话、传真、邮编、联系人;4
2 客户合同传真件到公司后,销办内勤要在第一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以最快的时间内将盖章的合同传真于客户,并及时将合同的办理情况通告大区经理/区域总监;4
3 合同编号:YXH**(年)—**(月)-**(流水号),例:YXH13-02-003;4
4 严格根据公司营销思路和销售资源(量、价)签订合同;4
5 合同中必须注明合同有效期
2 合同评审制度4
1 正常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正常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需经区域经理、销办主任和销管中心主任签字,律师审核盖章、常务副总签字,报郑办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正式生效,并及时将合同的办理情况通告大区经理/区域总监;4
2 特别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特别产品首先由技术部门评审,并签订技术协议,而后按正常产品销售合同评审;4
3 产品抵账属产品销售范畴,产品抵账合同评审:对抵账的客户,首先对账,在账目核对无误的情况下,由对口部门同客户签订抵账合同(协议),并由财务在抵账合同(协议)签字,确认客户的应付款额
评审程序:对抵账合同(协议)、对口部门主管评审、财务确认签字、对口部门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律师审核盖章、常务副总签字、报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