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法律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制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
1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
2 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
3 迟到 15 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5 元; 1
4 迟到 15 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 20 元; 1
5 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
6 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 50 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
7 未签到,一次罚款 50 元; 1
8 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
1 早 8 点 45 分—晚 17 点 30 分(星期六下午 4:30 下班); 2
2 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
3 办公室晚上 20 点 30 分关门
3. 加班 3
1 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 批; 3
2 《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
3 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己和他 人的休息; 3
4 不加班人员晚上 20 点 30 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
1 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2 假别 4
1 病假 因本人疾并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
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 70%
2 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
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 15 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2 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
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