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 请 书申请单位(人)_______________(签章)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机 构 名 称负责人一寸照片办 公 地 址负责人姓名股东姓名联 系 电 话 (办公) (手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申 请 类 别申请业务范围1、2、3、4、5、6、7、申办条件注册资本会计师验资 万元办公设施情况场所使用面积 平方米台式计算机( )台 笔记本电脑( )台 办公座椅( )套 空 调( )台电话机( )部 传真机( )台复印机( )台 摄像机( )台投影仪( )台 文件柜( )组其他:工作人员情况专职工作人员 人文 化 程 度大 学 人大 专 人中 专 人职业资格等级高 级 人中 级 人初 级 人申办理由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申请承诺本申请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标准、业务范围、办理程序的内容已清楚并全面了解,现向行政机关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并作出以下承诺: 1、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标准,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依照程序申报. 2、未获得许可证前,不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若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根据业务许可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组织工作人员仔细学习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积极参加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活动,全面掌握政策法规和社保业务知识。 4、配合行政审批机关的现场核实和检查工作,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的测试。5、如实上报相关材料和数据,不弄虚作假。6、对违反承诺的行为,同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政机关有权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驳回申请、撤销行政许可或相应的行政处罚,本申请人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以上陈述真实,是本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房租缴纳单据和办公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粘帖处注:本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市人社局,县(市)、区人社部门及申请单位各存一份主办(管)单位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县(市)、区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公章) 年 月 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备 注主办(管)单位意见县(市)、区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公章) 年 月 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