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一)招聘原则1、学院依据定编、定岗、定员的原则,按岗位需求招聘教职工
2、学院聘用教职工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真正做到按需录用、量才录用、任人唯贤
3、学院依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制
(二)招聘及录用流程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录用流程,先填写个人登记表并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处验证,符合条件者由人事处及所应聘职位的部门领导面试(老师需试讲),通过者,由院领导复试,进行入职前体检,院长审批后,方可录用
招聘录用流程二、订立合同新进人员先至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包括:填写“入职登记表”,交相关证明材料,签订聘用合同,领取《人事管理制度》并签字
报到流程三、履行合同 (一)试用期 试用期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的具体事宜按下列规定执行:1、学校教职工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为六个月
2、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工,学院可提前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3、试用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学院将书面通知本人,予以转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合同;4、试用期内教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学院;5、试用期工资按学院同岗位工资的 80%执行,并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福利
(二)转正流程教职工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并附书面工作总结,然后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估,并填写“转正审批表",在试用期结束后一周内交人事处,人事处提出建议,最后院长审批
转正流程(三)业绩评估每学年初,各部门领导向所在部门的教职工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行动计划,并与教职工沟通协商达成一致
由教职工制定具体的月工作计划,学院将根据部门和岗位职责的不同,进行相应的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对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学院给予奖励
(四)职位变动1、 学院在决定教职工的职位变动时将遵循以下原则:(1) 既满足学院业务进展的需要,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