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饮工程管护制度我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为解决全村群众人畜饮水困难而新建的,为了加强管理,使其长期发挥效益,经村民大会讨论,特制定以下管护制度,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一、该工程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人破坏
保护工程是每个村民应尽的义务
人人都有制止、检举、揭发破坏工程行为的责任
二、经村民大会讨论,推选 同志为该工程的具体管理人,月工资确定为元
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尽职尽责
对工作不负责任、工程管理不善、群众意见大的管理人员,村委会有权随时调整更换
三、管理人员的责任是:保护工程安全,保证正常供水,抄表、收取水费、平常维修等
权利是:有权制止任何破坏工程的行为
有权对每户供水栓进行检查、督促用户及时更换水龙头、闸阀、水表等损坏配件,对不按时缴纳水费、不及时更换配件者有权停止供水
四、本村水费经核算,每吨(每人每月)按元收取
管理员每月或每季度逐户抄表,收费一次,用水户必须按时缴纳
对不缴纳者,加收 10%滞纳金,半年不缴者,停止供水
五、管理人员所收水费必须建立专账、专户存储、除支付电费外、管理人员工资、维修费、上交供水单位水费外,结余资金逐年积累,以备大的维修使用,不得胡花乱用
村委会每年底对水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禁止任何人擅自在管网上开口接水,违者罚款 200 元,并切断自接管道
如有新增用户,必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本人承担所有入户材料费和工价,并每次缴开口费 50 元
七、工程维修由集体和受益户分别承担,主体工程包括水源、用电、水泵、高位水池、输供水主管道、供水分支管道、沿途闸门等,由集体从收取的水费中开支维修
入户管道、水表、闸阀、水龙头等维修由受益户自己承担
八、自流引水未安装水表的工程禁止节水灌溉,违者罚款 50—100元
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