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于乙方租用甲方仓库或场地实施生产作业,为保障生产安全,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在租赁区域内,全年确保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 2 人以上重伤事故;不发生火灾、重污染等重大安全事故。 二、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仔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企业入驻前负责向乙方讲明工作环境和水、电、气等要害部位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对乙方提出的各类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四)及时向乙方企业负责人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 (五)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六)负责在仓库区域配置符合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仓库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七)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照明和疏散标志。(八)负责对租赁区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三、乙方责任: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乙方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区域的约定用途,严禁乱拉乱接水、电、气。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安排住宿。 (七)在承租区域内使用作业设备时,负责设备的安全检验、检测、验收合格等事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八)作业场所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九)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