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2、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管理1、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
2、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
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4、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向防损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5、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6、仓库管理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7、对仓库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仓库包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工作
三、储存管理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 100 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 1 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 0
5 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 0
3 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 2 米
2、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图示规定的甲,乙类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的灭火方法
3、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空气干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