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业务法律规范制度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1
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2
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3
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4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5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一)代理记账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
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
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4
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5
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1
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2
对在执行业务中熟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3
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5
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的操作法律规范1
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工作
代理记账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账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正
依法制止客户示意做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