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企业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 (主项)资质 资质等级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传真号码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办公电话 企业常用简称 网上账号注册信息(企业信用监管系统)账号名称 账号初始密码 备用账号名称 账号使用人姓名 账号使用人电话 说明:本登记表复制有效,一式两份,企业留存一份。(主项)资质按以下序列填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同一个法人机构同时具备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应当分别填报。“资质等级”按以下类别填写: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不分等级;甲级、乙级、丙级或暂定级。 (备注:1、所有建筑业企业均需填报,包括本市建筑业企业和外地进厦备案建筑业企业。2、表格请自行下载,其中网上帐号名称,指企业自行定义的账号,为以后企业自行进入“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而设定的账号,该账号、密码由企业自行设定,我局统一注册。备用账号为防止两企业使用相同帐号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