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安全职责一、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依法建立健全和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三、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七、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八、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仔细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五同时”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直接指挥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治,主持日常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并纳入考核
四、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
对工伤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组织企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六、做到均衡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七、督促分管部门做好物质采购、运输、存储、发放中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质、材料的管理
八、组织有关部门,保证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物质的供应及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