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为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 工作时间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公司执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
第二条每日工作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 月 1 日-9 月 30 日) 8:00-12:00、14:0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 月 1 日—4 月 30 日) 8:30-12:00、13:00—17:30第三条弹性工作时间: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及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某些特别工作岗位的员工,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批后,可以有条件地自行选择固定的工作作息时间,来代替统一的标准上下班时间
三 考勤办法第四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由专人负责,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仔细记载考勤
第五条考勤员职责:1.按规定仔细、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六条每月最后 1 个工作日,考勤人员统计汇总当月考勤情况,员工有义务配合考勤人员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四 迟到、早退及旷工第七条迟到:员工在上班时间开始后 10 分钟至 30 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员工当月累计迟到四次者,按半天事假计算;累计迟到五次者,按一天事假计算;累计迟到六次者,按一天旷工计算;一个月迟到累计超过七次(含)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一次迟到超过 60 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由于天气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的,情况属实者可不记迟到
第八条早退:员工在工作时间终了前 30 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员工当月累计早退者,按一天旷工计算;一个月早退累计超过五次(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