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货物运输合同托运方(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承运方(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有关运输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日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1
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1
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
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