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摘要的法律规范 一、 会计摘要书写法律规范要求 编制记账凭证,所有人员力求使用统一格式、统一措辞、语法通顺
这样使得会计账簿的摘要体现整体一致性,更重要的是能够充分发挥计算机查询系统中“模糊查询”板块的功能
所以,对日常收支业务采纳“主语+谓语+宾语”的句式
即具备经济行为的主体、对象和内容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统一措辞虽然在执行初期比较困难,只要大家在工作中注意沟通、相互沟通、仔细总结,信任很快就能做到统一协调
例如:张平用现金购买办公用笔 150 元
摘要为:张平报销办公笔费用
采纳这种句式,在账务“模糊”查询时,只要输入“张平”,当年及往年所有张平经手的业务,所需数据一目了然
充分体现会计电算化方便、高效、快捷的优越性
(一)简单明了、一看便知
会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
在填写“摘要"时,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
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去向;送存款项,要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
遇有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月、某日、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方账户
要求“摘要"能够正确地、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和资金变化的来龙去脉,切忌模糊不清
有些会计人员单纯追求“简单”,但却不明了
如收、付款凭证,只写“收款”、“付款"二字
转账凭证,只写“转成本”、“调整科目"等
其实只要略微多加几个字,其意义就会很清楚,对收付款业务,摘要应写明收付款的性质,即写明收什么款,付什么款、如写成“收新华厂销货款"、“收大成公司投资款”:“付包装物押金”、“付购料款”、“付商业汇票款”等
对于转账业务,应写明转账内容,如写“结转材料差异”、“转入库材料成本”、“转出库材料成本”、“转产品销售成本”、“收入转本年利润"、“购设备未付款”等等
(二)内容要与附件相符,但不能照抄
在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