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师承考核培训单位师承导师培 训 对 象培训时间医务处考评手册二〇一五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师承考核实施办法为加强对直属附属医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师承培训的评估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师承考核的方法及程序,切实做好师承培训工作,确保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的工作质量,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与程序师承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临床跟师日常表现、师承实绩、临床技能考核三项内容
考核程序如下:(一)培训单位根据《规培对象师承日常表现考核表》和师承实绩要求,对培训对象的日常师承表现和师承实绩进行考核;(二)住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依据本办法对培训对象的日常师承表现和师承实绩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对培训对象临床技能进行考核,结合各项成绩填写《师承考核综合评分表》
二、考核方法师承考核采纳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积分制,总分 100 分
其中日常跟师表现、师承实绩、临床技能考核等单项成绩按不同的权重比例计入总分
专家考核组成员由住培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每组专家不少于 3 人,并设组长 1 名,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住培工作和师承工作
(一)师承日常表现考核
本项考核由培训基地负责考核,专家考核组进行抽查,满分为 100 分,在师承考核总分中的权重为 15%
师承日常表现考核通过查阅培训对象的跟师笔记、日常考核表,听取指导老师及科室负责人评议等形式,对培训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及劳动纪律、师徒关系、跟师临床时间、独立临床时间等日常跟师表现进行量化考核,并填写《培训对象师承日常表现考核表》
(二)师承实绩考核
本项考核由培训基地负责考核,专家考核组进行抽查,满分为 100 分,在师承考核总分中的权重为 15%
师承实绩考核内容:1
培训对象提交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