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医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为积极稳妥推动医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计委关于下达住院/全科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所需专项经费,根据多元化投入的原则,由政府、个人、基地、单位和社会共同承担
二、“住培”专项经费的管理(一)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住培人员的生活补助和其它劳动酬劳,以及基地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师资培育教学经费和住宿条件改善等费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严格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预算,并按医院当年度批准的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由“住培”办公室向“住培”领导小组汇报,提交院办公会讨论
(四)涉及“住培"的相关部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协调、沟通和监督,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
(五)“住培”专项资金的使用由科教科牵头,人事科、财务处、医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提出初步意见,分管院领导审核,报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经费使用范围(一)“住培"学员补助 1.本单位住培学员(含编内及编外):(1)在本院“住培"基地进行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的,工资及绩效按医院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住培”人员补助经费根据当年度云南省卫计委关于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专项补助资金通知精神执行,医院按年度核算学员的补助标准,并按月发放
(2)在异地“住培”基地进行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的,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医院负责发放和扣缴;其他费用由所在培训基地按相关规定发放
外单位委派到医院“住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