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及采购管理制度一、本制度包含供应商管理制度及采购制度。二、供应商管理制度(一)供应商定义供应商分为长期供应商及短期供应商。合作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供应商为长期供应商,合作时间为一年以内的为短期供应商.(见附件一)(二)供应商管理1、新增供应商:行政部/工程运营部/电脑部/市场中心采购经办人必须填写并提交《增加/注销供应商申请表》(见附件二)后附: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4。银行信息(盖公章)5。施工资质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建筑装潢类)6。授权代理证(复印件盖公章)(如有)等至财务中心备案.供应商需具备以下条件:(1)中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招标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2)非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3)装修供应商: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明。(4)媒体广告供应商:发行量、媒体的阅读群情况介绍、代理公司情况介绍、网络 IP 流量、全球全国的网络排名。财务经理/会计经理审查资格同意后,会计部给予供应商财务编号,在财务系统建立供应商档案。如无供应商财务编号,财务部拒绝支付应付账款。同时行政部/工程运营部/电脑部/市场中心将该供应商纳入本部门的《供应商名录》(见附件三),作为其采购物品的首选依据。2、供应商注销:(1)每年 12 月 1 日会计部提供 1 年以上未异动的《供应商清单》包括:1.财务编号 2。供应商名称等信息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于 12 月 30 日前确认有效供应商,对于无效供应商由各相关部门填写《新增/注销供应商申请表》列明注销原因等,由部门经理、总监确认后,交由财务经理/会计经理审核。会计部对于无效供应商在次年 1 月财务系统将不继续保留该供应商信息及财务编号,给予注销.如以后公司因业务需求,向已注销的供应商订货,则根据新增供应商条款处理。否则无法支付应付账款。(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1)提供商品或服务不符合公司要求2)出现严重质量问题3)市场上出现其他更符合公司要求的商品或服务4)供应商价格上调不合理5)综合表现差的供应商公司决定不再使用该供应商,则采购部门应当填写《新增/注销供应商申请表》列明注销原因等,提交至财务中心,会计部应当收到该表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完成注销工作。3、对于长期供应商,采购部根据每次营业部提交的《验收反馈表》记分,反馈表内容包含货物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