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分类与让与人责任对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在实践中,最常见的分类是从技术使用权享有人的范围来进行划分的
独占性技术转让合同:指在肯定地域内,合同受让方对技术具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能在该地域内使用这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排他性技术转让合同:指在肯定地域内,合受让方享有使用某项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的权利,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该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但转让方保留在这个地区制造和销售该产品的权利
一般技术转让合同:指在肯定地域内,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使用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同时转让方仍旧保留在该项技术的权利,并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将技术使用权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一般可转让的技术转让合同:即在一般技术转让合同的基础上,受让方除享有技术使用权外,同时还依据合同有权在该地域内将使用权出售第2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给任何第三方
在实践中,究应采纳什么种类的技术转让合同,打算的因素许多,但主要的因素,一是价格,二是市场
就价格而言,一般来讲,独占性技术转让合同要价最高,排他性技术合同次之,而一般的技术转让合同要价就比较低,这是由于转让方还可以在同一地区同其他受让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同时收取其他几家的使用费
就市场而言,一般讲,潜在容量不大的市场,转让方供应独占性技术转让合同比较合适,由于假如以一般技术转让合同的形式同几个不同的受让方签订合同,那么在受让方之间必定形成竞争,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下跌,其结果必定影响技术转让合同的酬劳金额
让与人责任由让与人担当责任应具备以下条件:(1)受让人严格根据合同商定使用专利或专有技术,不存在超过商定范围使用合同标的技术的行为
(2)受让人不存在有意,即受让人并不知道,他实施的技术成果是侵害第3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