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反证法与放缩法1.不等式的证明方法——反证法(1)反证法证明的定义:先假设要证明的命题不成立,然后由此假设出发,结合已知条件,应用公理、定义、定理、性质等,进行正确的推理,得到和命题的条件(或已证明的定理、性质、明显成立的事实等)矛盾的结论,以说明假设不成立,从而证明原命题成立.(2)反证法证明不等式的一般步骤:①假设命题不成立;②依据假设推理论证;③推出矛盾以说明假设不成立,从而断定原命题成立.2.不等式的证明方法——放缩法(1)放缩法证明的定义:证明不等式时,通常把不等式中的某些部分的值放大或缩小,简化不等式,从而达到证明的目的.(2)放缩法的理论依据主要有:① 不等式的传递性;② 等量加不等量为不等量;③ 同分子(分母)异分母(分子)的两个分式大小的比较.利用反证法证明不等式 已知 f(x)=x2+px+q,求证:(1)f(1)+f(3)-2f(2)=2;(2)|f(1)|,f|(2)|,|f(3)|中至少有一个不小于
“不小于”的反面是“小于”,“至少有一个”的反面是“一个也没有”. (1)f(1)+f(3)-2f(2)=(1+p+q)+(9+3p+q)-2(4+2p+q)=2
(2)假设|f(1)|,|f(2)|,|f(3)|都小于,则|f(1)|+2|f(2)|+|f(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