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签订地点: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硫铁矿的井下采掘工程发包给乙方之事宜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约定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2、工程内容:巷道掘进、清理与采矿3、施工要求:(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指示的方向、方位掘进巷道,平巷、斜井按照宽2
2米、高2米的断面掘进,对于掘进中所遇到的矿石应当依据矿石与石渣分装,分别装入矿车后提升运输至地面上甲方所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随巷道的掘进,实施以下工作:自巷道掘进起点始算每间隔5米在巷道的两边打吊线眼;负责安装风机、风筒以及空压机风管;铺设适用于矿车车厢安全顺畅运行的轨道;对需要支护的巷道进行支护,负责安装、管理巷道内的供风、供水、抽水、供电、照明、运输等系统
二、施工单价、验收计量与结算1、施工单价结算基价:沿脉巷道单价1150元/米;川脉单价1100元/米;巷道硐室(刷大按8-10立方米折算1m巷道计价1050元/米;清理巷道每矿斗45元/米
结算价:沿脉独头掘进按110米/月,天井按30米/月进度考核,乙方原因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结算基价做结算价
前述单价已经包括乙方按照施工要求所开展的上述工作
2、验收计量:甲乙双方共同派员于每月的1日对上个月乙方已经完成掘进的巷道按照施工要求和有关安全标准进行验收和计量掘进工程量
3、结算: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在验收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款的85%,余留15%在下月结算时付清,以此类推
4、支护已实际情况定价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现场的工程质量监督,掘进巷道施工中所获得的矿石归甲方所有;(2)负责工程施工计划安排和调整,并负责提供以下材料:①铁轨、枕木、道钉、夹板、镖丝、斗车;②掘进用的钻机、装岩机、机车、电耙、激光指向仪、主电缆线;③提升用的卷扬机、钢丝绳及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