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法律规范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严格借款及费用报销程序,有效降低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借款审批程序及权限第一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支业务活动经费、备用金、临时采购款及差旅费等,需执行借款程序
第二条 借款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如实填写借款单,根据本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借款(差旅费借款还须填制出差申请表)
第三条 所有借款务必在使用后(或回公司)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审核报销
未提交者,公司财务部有权在次月工资中扣除,同时后款不借(如需急用,必须副总以上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立即全部报销)
第四条 公司经费使用必须控制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范围内;具体项目或工作经费的使用必须在总经理批准的预算范围内
在预算内的借款按如下审批程序及权限执行:一般借款借款额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 元及以下审核、批准2,000 元以上审核批准特别借款审核批准固定资产书面报告批准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第五条 差旅费审批及报销:1、出差定义:1)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所属公司市政区域外处理公司事务,属出差
2)员工在所属公司市政区域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属出差
3)受公司外派,常住某一城市开展业务自租房(购房)之日起,不属出差
交通费通信费伙食费按 40 元/天报销
2、出差审批程序:员工出差需经副总经理审批
3、出差费用报销程序:1)公司员工出差,须先根据要求填写《出差申请表》(附表 1),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及出差费用预算等事项,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审批后,到公司综合财务部备案
员工外出参加各类会议,由公司领导在会议通知上签字的,可不填写《出差申请表》;根据公司培训计划,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可不填写《出差申请表》
2)员工出差回公司后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并填写《出差情况汇报表》(附表 2),报销后由综合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