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包月使用协议甲方:(车位提供方)乙方:(车位使用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制定本协议。第一条 车位提供使用场地1、乙方经考察自愿使用甲方位于星隆国际广场的停车场车位若干个(以实际使用为准);2、车位使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3、甲方为乙方车辆停放服务时间为全天候 24 小时;第二条 车位使用的费用1、乙方停车凭本身印制的并加盖乙方和物业公章的统一停车卡进场,停车卡包月费用为元/月(大写: ),2、费用支付:停车费 按季度 预付,乙方当月一次性预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停车包月费元(大写:).以后每季度在第一个月费用发生前的 15 日前预付下季度的停车包月费元(大写:)。第三条 其它1、乙方如遇特别情况,需要停止停车包月服务的,需提前告知甲方。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2、、本协议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