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人(甲方):姓名李生,身份证号码44****,住所深圳龙岗,联系电话188**2.承租人(乙方):姓名陈生,身份证号码44****,住所深圳罗湖,联系电话178****3.双方约定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业(具体地址、面积、租金、用途等约定详见租赁不动产清单)。4.合同约定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承租人支付约定租金后,承租人应另行支付租赁有关的一切税费。5.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前5日提交定金2000元。6.本租赁物业系出租人与实际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取得合法使用权,实际产权人承认出租人有权转租且转租期限和用途均符合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7.本房屋系实际产权人与共同共有人或者按份共有人余生共有的财产,本次出租已经取得共有人同意。8.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9.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加建扩建租赁物业部分附属设施(具体见加建扩建附属设施清单)。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业进行装饰装修。10.除租金外,承租人还应承担物业费、水电费、通讯电话电视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承租人有权免费使用租赁物业所在建筑范围内的地下和户外停车位1个。12.承租人享有专用的物流垂直运输电梯{1}部,全天候使用。13.承租人有权在租赁物业所在的建筑物户外立面发布灯箱/LED广告,但是需要经过行政审批。14.出租人确保租赁物业的电力供应功率千瓦。不能够满足承租人正常使用需加装变压器等增加电力容量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15.租赁物业的免租期为0天,自租赁物业交付之次日起计算。免租期满,开始计收租金。16.租赁物业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17.租赁期间租赁物业被政府征收征用或者进行城市更新、棚改房改造、三旧改造、危破房重建等情况的,承租人无权参与任何补偿分配。18.出租人确认本租赁物业未经抵押登记。19.承租人有义务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业业内的所有家私家具(详见家私家具清单)。20.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合同签订且交付定金、首期租金后5日内由出租人在房屋所在地交付房屋(详见租赁房屋交付清单)。承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租金。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可授权代表交付房屋。出租人授权代表姓名江生,身份证号码444****,联系电话136***,电子邮箱;承租人授权代表姓名彭生,身份证号码44***,联系电话188***,电子邮箱;21.出租人收到承租人支付的约定租金和税费后5日内配合开具发票。22.承租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定金,交付定金后,出租人给承租人开具定金收据。23.出租人应将与实际产权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向承租人出示并将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4.共有人通过在《出租不动产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并表示“同意出租”视为取得同意。25.如需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26.加建扩建部分附属设施和装饰装修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方可办理的,由承租人负责办理。27.承租人按照物业公司、水电公司的收费标准直接向其缴纳有关费用。28.承租人的客户、员工使用地下和户外停车位应出具有关验证卡片或者口今。29.承租人负责专用物流垂直运输电梯的清洁维护保养工作,并负责购买财产保险,费用自负。户外广告的制作和行政审批由承租人办理,费用自负。31.加装变压器的行政许可和采购由承租人办理。如承租人需单独开立电表的,加装变压器可以以承租人名义开立账户。32.免租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33.承租人应重点做好消防、防盗、泵房、配电、门窗、防水、电梯等维修维护工作。34.发生政府征收征用或者城市更新、棚改房改造、三旧改造、危破房重建等情况的,出租人应提前两个月告知承租人最终搬迁时间,双方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35.如租赁期间出租人或者实际产权人需要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36.承租人在交付房屋时清点接受租赁物业业内的家私家具。37.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追究承租人违约支付租金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没收定金(如有)、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诉讼或者仲裁的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付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