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试用协议书甲方(设备试用方):乙方(设备供货方):甲方试用 20 辆车 12 米纯电动大巴车,为了满足这 20 辆大巴充电需求,响应*****市政府及建投集团车辆运营需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在甲方指定********客运南站内安装 10 台充电桩,所有充电设备、电缆、配电设备、施工工程等均由乙方免费负责,甲乙双方本着利泽信义、互惠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60kW 直流充电桩ITC20A-60/75010 台2配电箱3 台3电力电缆YJV—0
6/1kV-3*185+2*95mm2700 米YJV-0
6/1kV-3*35+2*16mm2180 米4工程施工***********1 套二、试用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共计 3 个月
三、试用费用约定:试用期间全部免费,充电服务由乙方担当,所有售后服务由乙方承担,若试用期间甲方对乙方设备不满意,乙方无条件撤回全部设备,若试用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设备满意,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购买合同
四、试用地址:***************************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指定期限内免费向甲方根据设备试用清单内容提供相关设备及配套服务试用,乙方保证所提供试用产品为合格产品
在甲方试用产品期间,乙方拥有该设备及胚胎服务的合法所有权
2、试用期间车辆充电服务,甲方予以配合和协助
3、在试用期间乙方不得无故向甲方取回试用产品,除非乙方证明甲方因设备原因造成乙方有有重大损失事件发生
4、试用期间充电桩售后服务由乙方担当,甲方予以配合和协助
5、施工期间乙方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影响甲方正常车辆运营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试用乙方提供产品,甲方可在现场试用前检验试用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
2、试用期内甲方可就试用产品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