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编制 : 审核 :批准 :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1 目的1。1 为提高项目全员(包括业主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各EPC单位、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以下同。)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各岗人员经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2 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员。3 职责3。1 安全管理目标3.1.1 不发生人身死亡及群伤事故;3。1.2 不发生特大、重大设备、机械设备事故;3。1。3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3.1。4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3。1.5 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3。1.6 不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3.1.7 “设施标准、行为法律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洁净"创建良好文明施工水平。实现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3.2 业主单位职责:3.2。1 负责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提供安全管理要求,并监督执行;3。2.2 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安全管理办法》;3.2。3 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3。2。4 组织召开项目安全周例会等安全管理会议;3.2.5 组织开展项目安全大检查,并对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罚;3。2.6 进行安全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跟进;3.2.7 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3。2.8 协助工程总承包单位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3。2.9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2。10 如实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管理事故”。3。3 工程总承包单位职责:3.3。1 工程总承包单位须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察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有关规程”.3.3。2 工程总承包单位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3。3.3 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并应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加强安全管理。3。3。4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仔细制定项目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核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然后进行措施交底、签证并督促实施.3.3.5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机构,保证三级安全监督网的监控作用。3.3.6 建立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在施工作业中严格执行。3.3。7 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